上海市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适飞空域范围(2026版):比例升至57%
一、通告要点速览
2026年7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沪府发〔2026〕12号),并于8月7日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通告同步废止了2025年12月印发的旧版(沪府发〔2025〕14号),以《上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2026版)》替代执行。这是上海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框架下,对微型、轻型、小型三类无人机"可自主飞行边界"的又一次系统性扩面。
| 项目 | 内容 |
|---|---|
| 发布机关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 文号 | 沪府发〔2026〕12号 |
| 印发日期 | 2026-07-29 |
| 公开发布 | 2026-08-07("中国上海"门户网站) |
| 适飞空域定义 | 《上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2026版)》绿色区域,真高120米以下空域 |
| 查询渠道 | 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上海市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
| 废止文件 | 沪府发〔2025〕14号(2025年12月版) |
二、什么是"适飞空域"?定义与边界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即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限真高120米以下。换言之,适飞空域是飞手"免申请即可飞"的法定空间,而一旦超出真高120米或进入机场、军事管理区等管制区域,则必须按程序报批。
上海本次将适飞范围以"绿色区域"可视化呈现,飞手可通过 UOM 平台或"随申办"APP 直接查看空域图——绿色即微、轻、小无人机可试飞区域,无需报备即可飞行。
三、2026版核心变化:适飞比例 46% → 57%
这是本次调整最具实质意义的数字。相较2023年版,上海全市陆域适飞空域占比由 46% 提升至 57%,新增面积主要集中在金山区、松江区等远郊行政区。对飞手而言,这意味着更多城郊地带被纳入"免申请飞行"范畴;对产业而言,郊区空域的释放为无人机物流、巡检、植保等作业提供了更宽松的合规底座。
| 版本 | 适飞空域占陆域比例 | 主要变化 |
|---|---|---|
| 2023年版 | 46% | 基线版本 |
| 2025年版(沪府发〔2025〕14号) | — | 过渡版本,本次废止 |
| 2026年版(沪府发〔2026〕12号) | 57% | 新增金山、松江等郊区空域,整体扩面11个百分点 |
四、在适飞空域怎么飞?合规三步
- 第一步·实名登记:所有民用无人机均须通过 UOM APP/平台完成实名登记,机身粘贴登记二维码。
- 第二步·查空域:起飞前在 UOM 或"随申办"查看空域图,绿色适飞区内、真高120米以下可直接飞行,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
- 第三步·管制空域必申请:若需在真高120米以上或适飞区外的管制空域飞行,须于拟飞行前一日12时前通过 UOM 提交申请,一般当日21时前获批复。
值得注意的是,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这一"免申请"属性正是适飞空域与普通管制空域的本质区别。
五、哪些区域仍是管制空域?
-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
- 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区域;
- 国界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区域;
-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及周边;
- 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周边;
- 上海外环线以内中心城区等城市核心区。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重大活动期间(如进博会、大型赛事)全市或部分区域会实施临时管制。
六、上海保留的三个官方飞行体验区
本次调整中,市内的世博文化公园、世纪公园、上海植物园三个官方飞行体验区仍然保留,市民可通过"随申办"APP 预约成功后前往体验飞行。体验区之外,日常飞行仍以"随申办"报备为主,基本"秒批"。
七、与低空经济顶层政策的衔接
上海适飞空域扩面,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6年7月施行,首次增设"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专章、明确300米以下低空空域分类分级管理)在地方空域治理层面的具体落地之一;同时也呼应《民用航空发展"十五五"规划》将"低空民航能力提升工程"列入七大重点工程、把低空项目首次纳入民航发展基金和地方专项债优先序列的导向。空域"放得开"与"管得住"同步推进,是低空经济从"能飞"走向"合规飞、规模飞"的基础前提。
相关延伸阅读:城市适飞空域与真高120米规则解读、新民航法低空经济条款全解、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进展、UOM运营合格证存量持证人安全自评估年检、低空经济政策总览。
📌 核心结论
沪府发〔2026〕12号将上海全市适飞空域比例从46%提升至57%,新增金山、松江等郊区空域,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真高120米以下绿色区域内免申请即可飞行;同步废止2025年版、强化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新民航法的衔接。对飞手,是"合规飞行地图"的明确化;对产业,是城郊低空作业合规空间的实质性扩容。查询一律以 UOM 平台与上海市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实时数据为准。
常见问题(FAQ)
Q1:2026版和2025版(沪府发〔2025〕14号)有什么区别?
2026版(沪府发〔2026〕12号)适飞空域占陆域比例由2023年版的46%提升至57%,新增主要为金山、松江等郊区空域;旧版(沪府发〔2025〕14号)已同步废止,一律以2026版为准。
Q2:在适飞空域飞行还需要报备吗?
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绿色区域)内飞行,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但所有无人机均须先完成实名登记;在管制空域或超120米飞行则必须提前申请。
Q3:哪里能查到最新的适飞空域范围?
可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和"上海市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查询,也可在"随申办"APP 内查看空域图。空域会随城市建设动态调整,飞行前务必以平台实时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