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用航空法》)正式施行一周年。此次修订是《民用航空法》自1995年颁布以来首次全面修订,条文从215条扩充至262条,首次增设"发展促进"专章,首次在法律层面将低空经济纳入制度框架。
《民用航空法》第74条规定:"划分空域,应当兼顾民用航空和国防安全、低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公众利益,使空域得到合理、安全、充分、有效利用。"
这是首次以法律形式将低空经济发展需要纳入空域划分的法定考量因素,标志着低空空域管理从"一刀切"管制走向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
新法增加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专门规定,要求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设计、生产、进口、维修和运行,应依法申请适航许可,并赋予每一架无人机唯一识别码。
适航审定从行业规定上升为法律制度,将有效规范行业秩序,降低合规成本。
新法明确,国家采取措施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推动建设民用低空飞行和应用相关监管服务平台。
未来低空经济的飞行计划报备、空中动态监测、违规行为预警等有望实现统一管理,为经营主体提供制度确定性。
新法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制定低空经济相关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措施。
这一规定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省级政府在低空经济发展中的规划责任,地方低空经济发展从"自选动作"变为"法定职责"。
| 路径 | 适用主体 | 核心业务 |
|---|---|---|
| 基础设施投资 | 城投/交投平台 | 起降场、通信导航设施、低空飞行服务系统 |
| 运营服务承接 | 城市运营类平台 | 政务飞行服务、城市管理巡查、应急救援 |
| 产业生态培育 | 产业投资类平台 | 低空经济产业园、飞手培训、场景开发 |
浙江省平湖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注册成立平湖市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聚焦"小场景、小切口"创新开发应用场景:
A: 空域分类开放将使低空飞行更加便利,个人无人机持有者需遵守唯一识别码管理制度;同时,低空物流、文旅等场景将逐步普及。
A: 优先考察已有城市运营、文旅、交通运维等业务基础的城投/交投平台,此类平台具备承接低空运营服务的现实能力。
A: 新法为审批流程简化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具体操作细则仍需待配套规定出台。建议关注民航局后续发布的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