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年中座谈会:低空经济首次纳入国家立法研究储备,「低空经济法」进入孕育期
2026年7月20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部长辛国斌主持,全体部领导出席,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主管部门、各地通信管理局负责同志参会——这是工信系统规格最高的年中定调会议。会议在部署下半年行业治理工作时明确提出:「加强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研究储备」,同时要求「加快重点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整治『内卷式』竞争」。
这短短一句话的分量不轻:这是低空经济在2026年7月1日新修订《民用航空法》增设「促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专章正式施行之后,首次被国家部委年中工作会议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并列写入立法研究储备清单。从「专章」到「专门立法储备」,低空经济的法治化进程正在爬第二级台阶。
一、从政策引导到法治固化:低空经济制度建设时间线
把本次座谈会放进2026年以来的制度建设脉络中,可以清晰看到国家层面「立规矩」的加速节奏:
| 时间 | 制度事件 | 层级 |
|---|---|---|
| 2026年2月 | 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印发《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2030年标准超300项 | 部门规范 |
| 2026年5月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等两项强制性国标实施;民航局低空安全司亮相 | 强制国标/机构 |
| 2026年7月1日 | 新修订《民用航空法》施行,首设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专章,300米以下空域分类分级管理入法 | 国家法律 |
| 2026年7月20日 | 工信部年中座谈会:低空经济纳入新兴领域立法研究储备,整治「内卷式」竞争 | 立法储备 |
| 2026年7月24日 | 四部门《综合运输服务发展「十五五」规划》将低空交通系统纳入国家综合运输顶层规划 | 国家规划 |
其中《低空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已明确到2027年底建成飞行器制造、空域智能管控、低空场站建设、从业人员资质认定四大板块国标框架,本站在标准化三年行动方案解读中做过详细拆解。此次座谈会提出的「加快重点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正是对该方案的年中再部署。
二、为什么需要一部「低空经济法」?
现行制度框架下,低空经济的法律支撑呈「一章多规」格局:《民用航空法》促进专章解决了「合法性」问题,《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解决了「怎么飞」的问题,但产业层面仍有大量空白地带:
- 产业促进缺专门法:空域资源市场化配置、低空基础设施投融资、数据要素权属等产业性议题,散落在各部门规章中,缺乏统一上位法。
- 跨区域规则差异:目前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已出台或正在研究地方低空经济条例,海南自贸港《低空经济促进条例》也在征求意见,地方立法先行但标准不一,亟需国家层面统一框架。
- 新业态监管空白:eVTOL载人运营、低空物流平台责任、低空数据交易等新业态,现行法律尚无对应条款。
「立法研究储备」是我国立法工作的标准前置程序——先由主管部门开展立法研究、形成草案储备,待条件成熟后列入国务院或全国人大立法计划。工信部此番表态,意味着低空经济专门立法已从学界呼吁进入部委实操层面。
三、「整治内卷式竞争」剑指何处
座谈会将「着力整治『内卷式』竞争」与新兴领域立法并列部署,对低空产业有直接指向。2026国际低空经济博览会数据显示,国内eVTOL整机企业已超过80家,452家企业参展、570架航空器同台竞技,但行业分化明显:头部企业适航取证与订单加速,尾部企业同质化严重。低空赛道的「内卷」风险集中在三处:
- 整机同质化:多旋翼、复合翼构型扎堆,低价抢单苗头初现,与新能源汽车早期价格战路径相似;
- 地方重复建设:全国31省份全部布局低空经济,起降场、低空平台重复投资风险积聚;
- 数据孤岛:各地自建低空管理平台互不联通,加大全国统一大市场整合成本。
结合上半年工业数据看,监管层的底气与紧迫感并存: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其中装备制造业增长9.3%、高技术制造业增长13.3%,显著跑赢大盘——低空装备正是其中的高增长分项。产业越热,越需要规则先行,避免重蹈光伏、锂电「产能先行、利润塌陷」的覆辙。公安部「净空」专项行动已从飞行安全端立规(详见「一登二查三申请」合规飞行国家规范解读),此次立法储备则从产业竞争端补位。
四、对从业者与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对产业链各方,这一信号的实操含义可以概括为三点:
- 制造企业:标准体系与立法双线收紧,适航能力、标准参与度将成为分水岭,无序低价竞争的窗口正在关闭;
- 运营与平台企业:低空物流、载人运营的权责边界将逐步法定化,合规成本前置但市场预期更稳,可参照七部门平台经济行动方案中低空物流平台化的监管思路;
- 投资者:「立法研究储备」通常领先专门法出台2—4年,期间政策催化密集,标准制定参与方、适航检测服务商、合规监管技术供应商的确定性最高,产业格局可结合低空经济企业版图2026与四部门综合运输「十五五」规划解读交叉研判。
低空经济的国家政策全景与地方落地图谱,可进一步参阅本站低空经济政策全景专题与政策法规中心。
常见问题(FAQ)
❓ 工信部座谈会提出的「立法研究储备」是什么意思?
立法研究储备是我国立法工作的前置程序:由主管部门先行开展立法必要性研究、制度框架论证并形成草案储备,待条件成熟后列入国务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26年7月20日全国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将低空经济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并列纳入立法研究储备,意味着低空经济专门立法已进入部委实操阶段,通常领先正式立法出台2—4年。
❓ 低空经济不是已经写进《民用航空法》了吗,为什么还要专门立法?
2026年7月1日施行的新《民用航空法》增设了促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专章,解决的是低空经济的合法性地位与空域管理原则问题。但空域资源市场化配置、低空基础设施投融资、低空数据要素权属、eVTOL载人运营责任等产业性议题仍散落在部门规章中,且浙江、江苏、海南等地方立法先行导致规则差异,需要一部国家层面的专门法统一框架。
❓ 「整治内卷式竞争」对低空经济企业有什么影响?
目前国内eVTOL整机企业已超过80家,构型同质化、地方重复建设与低价抢单风险初现。整治内卷式竞争意味着监管将通过标准体系与立法抬高行业门槛:适航取证能力强、深度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头部企业受益,靠低价同质化竞争的尾部企业将加速出清,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